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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1-05 09:20     来源:法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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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论述》;4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党组中心组政治站位和法治意识。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建立党内法规学习机制,委党组多次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文件,定期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党规党纪培训教育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委的中心工作来抓,委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对于重要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协调推进。

(三)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

一是党组中心组定期开展法治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党组班子和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责任感,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二是组织开展法治学习会议,深入学习民法典和宪法知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四)做好督察整改工作

扎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市营商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2021年梧州市营商环境攻坚工程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各部门全年信息报送任务和采用任务,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的优势,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组织好媒体采访活动,及时报道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改革举措和创新经验,并在多个网站、新媒体平台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工作,通过LED、横幅、告知书等形式,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支持营商环境、人人参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内部宣传,市营商办每月印发营商环境工作简报,反映各部门的近期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开展常态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宣传信息上稿中央级别媒体49篇、省级媒体63篇、市级媒体186篇;印发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工程工作简报11期,收到各部门简报投稿共315篇,已采用81篇,其中被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简报采用3篇,其中政务服务事项“码”上告知改革经验列入了2021年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复制推广典型经验。

(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

一是主动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应急物资2021年储备计划,根据库存物资数量、年限等情况,并结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等工作要求研提购置计划和资金需求,申请获得30万元经费用于购置应急救灾物资及轮换废旧物资。二是配合做好物资调度,配合调用潜水泵、抽水泵、配电柜等物资,顺利完成市政工程抢修工作。

(六)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实施方案》(桂办发〔2021〕15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改革任务落实清单,统筹推进我市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决策的制定科学、内容合法、责任明确。2021年,我委共审查重大决策21项。

(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断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项目、重要价格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均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九)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优化官方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信息,更新完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等各项公开事项,公示《梧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桂发改法规规〔2019〕1221号),按要求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并规范管理使用。同时建立《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试行)》,明确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责任,规范执法记录信息的保存和调阅。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桂发改法规规〔2019〕645号),将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涉及利害关系人众多,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执法决定列入法制审核范围,并将营商法改科设为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配置法制审核人员负责审查工作,确保我委各项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合规。

(十)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印发实施《梧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各级各部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平台,实现信用奖惩协调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形成扶正祛邪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二是开展2021年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市场主体18家,违法失信行为452件,通过督导、整改、信用修复等方式,帮助失信主体退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台账。三是及时推送广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中国(广西梧州)网站公开。2021年,我市归集失信行为信用数据4098条、信用承诺履约践诺238条。

二、存在问题

一是《梧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出台后,权责事项变化较大,我委对部分新增的权责事项缺乏执行经验。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网络和新媒体的运用较少,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宣传效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与自治区对接,深入学习《梧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中新增的权责事项,组织开展《梧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专题培训,提高我委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除涉及隐私、涉密和敏感信息以外的行政执法信息,尽可能进行公示,并对权责清单、执法人员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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