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01-14 09:01     来源:法改科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9年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于重要工作,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根据《2019年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部署,我委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印发《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本部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部门法治建设进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多措并举,着力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牵头组织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1+1+26”配套文件和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1+1+7”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推动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月结日报机制,有力推动工作落实。2019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开展4次调查评估,并组织人员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实地暗访30余次,回访企业和群众700多家(人)。印发了《梧州市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工作方案》,设立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投诉举报平台,并落实50万元作为奖励专项经费,通过发挥群众和企业的监督作用,促使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方式和提高办事效率。

2.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印发《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成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对我委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我委相关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以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总平台为基础,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汇集包括市本级、7个县(市、区)及中直区直驻梧单位等263个单位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项信用信息。2019年,平台连通了水、电、气等公用企事业单位数据系统,为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打下了坚实基础。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行动,对失信主体,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健全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加强税、银、企三方沟通协作,对于信用良好、纳税评价等级高的市场主体,可以授予不同程度的信用贷款。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印发《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科学、内容合法、责任明确。同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案卷完整、规范。

2.严格执行有关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完善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一是制定了《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审批会议制度》,明确1亿元以上(含1亿元)项目的审批,需经委内重大项目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批复实施。二是制定了《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我委规范性文件制定需要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公示制度。印发《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网信息管理办法》《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我委官方网站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执法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规定我委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从事执法活动,并对本委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登记管理,严格规范使用。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对我委行政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整个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同时建立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规范本委行政执法记录信息的存档和日常调阅监督工作。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根据我委实际情况,设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按要求对我委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9年我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项、政协委员提案20项。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将我委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执法案件等有关信息录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六)加强普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广泛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宣传月期间,我委以法治培训班、法治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对本委业务相关政策法规、宪法、党内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手册500多本。开展党组中心组宪法和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为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委职能和人事变动较大,执法、决策相关的工作机制需要重新调整优化,执法证件的管理办法需要重新调整。二是对新实施的《梧州市发展改革系统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中新增的执法事项不够熟悉,需要进一步研究学习。三是信用体系建设长效考核机制尚未建立,各单位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水平不足,工作推进效率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155号)要求,继续认真落实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制,对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送至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二是按照《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我委法治政府建工作和普法依法行政治理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是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长效考核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工作培训,提高各单位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和工作水平,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