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标 题:关于认定岑溪市工业集中区现代物流集聚区等为梧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梧发改就服〔2024〕33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关于认定岑溪市工业集中区现代物流
集聚区等为梧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梧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梧发改工服〔2023〕8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分别认定岑溪市工业集中区现代物流集聚区为梧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代物流集聚区)、广西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服务集聚区为梧州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科技服务集聚区)。
获认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依照规划设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级,降低服务成本,不断增强集聚区对我市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为加快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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