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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加快梧州市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5-19 17:37     来源: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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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加快梧州市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加快推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牵头起草了《加快梧州市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梧州市发展改革委数字经济科反映,联系电话:3857538,邮箱地址:szjj3857538@163.com。公告期:2025519日至2025524日。

附件:加快梧州市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梧州市人工智能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519


附件


加快梧州市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新机遇,加快推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人工智能算力资源统筹供给

      (一)提供普惠算力服务。以普惠算力降低人工智能企业研发投入,支持企业购买算力服务。年度购买算力服务总额3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当年实际服务费第一年50%,第二年40%,第三年30%给予补助,单个主体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其它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二)鼓励数据开放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搭建行业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立高质量、开放式、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标准测试数据集等资源库,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发人工智能相关数据产品并在数据交易所上架交易的,每个产品给予5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其它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二、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生态

    (一)推动智能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创新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及集成应用单位,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在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开展智能化应用示范。具体包括:

       1.智能制造:围绕科技宝石、钢铁、陶瓷等特色产业推动制造业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智慧物流:整合西江航运、陆运及企业仓储物流资源,优化物流路径规划和仓储管理,提高物流效率。

     3.智慧农业:应用人工智能对六堡茶、蜂蜜、菌类种殖等特色农产品实现精准化农业管理,提高产量和质量。

     4.智慧旅游:强化智慧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人工智能+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文旅企业开发智能应用场景、智能导览和讲解系统,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

      5.其他场景:鼓励在政务、医疗、教育、气象等领域探索人工智能应用,解决实际问题。

      经市级及以上有关单位认定的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加快“人工智能+工业场景”在梧落地应用,对推动“人工智能+工业场景”典型应用(投资额超300万元)落地并完成验收的人工智能技术供应商,给予100万元/个场景落地的奖补支持;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自治区级智能制造标杆、智能工厂(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基础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其它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 二)推进“揭榜挂帅”项目攻关。围绕全市应用场景揭榜制项目需求清单,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有能力实施相应应用场景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金额由市工信和科技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评审专家依专项资金总额、技术可行性、应用示范性等审定,项目投资金额由揭榜方与需求方按工作量商定,财政补助及评审费从市财政局落实。项目实施期限截止2025年12月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其它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三)加强企业主体培育。加大人工智能企业引培力度,给予新成立且第一年营业收入100万以上(含100万元)人工智能企业5万元奖励;给予新上规模人工智能企业10万元奖励。人工智能企业年营业收入(产值规模)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在梧落地生产的人工智能企业每新开发一种单品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人工智能产品,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其它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梧州市各园区、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产业定位,规划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园,布局智能算力、网络、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平台,聚集人工智能企业,培育一批市级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对获得自治区级认定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列入自治区补助支持范围建设的智慧园区,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奖励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新建的人工智能技术协同中心,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奖励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支持梧州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协同中心建设,并在中心发布适合我市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给予每个应用场景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培育若干市级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其它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五)打造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场景。各县(市、区)党政部门与东盟国家签订涵盖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数据共享及安全保障、北斗技术应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数字化领域谅解备忘录,或推动企事业单位面向东盟提供融合人工智能的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等,促成1个合作场景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其它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

      三、加强人工智能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大人工智能领域各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摸底了解全市人工智能产业人才情况,围绕“人工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政务”大力引进应用型人才。支持企业强化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深化与广西(深圳、上海)产业合作中心等合作,推行“人才+项目”模式,吸引人工智能专家带项目、带技术、带团队到梧州落地。支持本土高校强化人工智能相关学科建设,加大人工智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人才服务,为人工智能产业人才提供技术合作、成果转化等全方位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投促局、市科协、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临港经济区〕

   ( 二)加强人才的教育医疗保障。对认定为梧州市高层次人才或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到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申请;符合来梧投资企业高管子女入学保障政策的,到工业和信息化或投资促进部门申请,享受子女入学方面的优惠待遇。优化梧州市高层次人才优诊就医服务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指定医院可在挂号、就诊、检查等环节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附则

   (一)‌人工智能企业定义‌

     本措施所称人工智能企业,是指依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主要从事算力服务、数据服务、算法模型研发及智能终端生产等相关业务的企业。

    (二)资金保障

     本措施提及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三)‌政策适用规则‌

        本措施与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或今后出台的其他政策内容相重叠的,可叠加享受;本措施与本市现行或今后出台的其他政策内容存在重叠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企业或个人可自主选择适用最优惠政策,但不得叠加享受;本措施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可进行相应调整。

   (四)‌解释权限‌

     本措施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或疑问,由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负责统一解释。

   (五)‌施行与时效‌

‌     生效时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特别时效‌:若本措施中部分条款另有明确时限规定的,以该条款规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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