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组织开展2025年政策性粮油库存
检查暨第二季度粮食购销定期巡查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粮发〔2025〕20号)和《梧州市2025年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方案》(梧发改粮执〔2025〕50号)要求,结合汛前安全生产工作,我委定于2025年6月17日至19日对苍梧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暨第二季度粮食购销定期巡查。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
组 长:区健玲 市发展改革委三级调研员
组 员:孙颖春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科科长
李仲麟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和产业发展科长、统计检查专家
黄子照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执法督查科副科长
刘炫秀 质量检查专家
韦梦真 质量检查专家
莫振峰 会计检查专家
彭 艳 实物检查专家
陈光祝 实物检查专家
谢 鹏 司机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各级政府储备粮(油)和其他政策性粮食库存,以及被检查库点存储的商品粮(油)库存。
(二)检查时点。
1.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以2025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并以检查时点库存统计数据进行分解登统。
2.第二季度粮食购销定期巡查:检查当日。
(三)检查内容。
1.粮油数量情况。检查粮油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核对库存粮油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库存粮油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与实际库存对应相符、账务处理合规以及库贷挂钩情况。重点关注筛下物转政府储备、账实不符、擅自动用、超耗、虚报收储数量等问题。
2.粮油质量情况。对列入检查范围的库存粮油进行现场质量检查,扦取部分仓房(货位)储存的粮油样品,检验判定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全面核查全周期各环节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等问题。
3.粮油轮换管理情况。主要检查2024年度政府储备粮油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存在以陈顶新、转圈轮换、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关注轮换计划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4.粮油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收购环节。重点检查粮油收购质价等政策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多扣水杂、不执行收购质量标准、不按规定进行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检验、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等问题。销售环节。重点检查政策性粮油出库情况,是否存在销售出库未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出库检斤凭证造假、违规违法处置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粮油等问题。
5.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情况。按照《粮油库存检查办法》等制度要求,检查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点关注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出库或出库时未做储粮药剂残留检验以及严重虫粮、混存等问题。
6.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台账记录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是否指定专人从事粮食统计工作;是否存在拒报统计报表或提供虚假统计数据情况;统计报表数据与台账数据是否一致;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与实物保管账、会计账是否一致;原始记录和凭证、台账和统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是否一致等。
7.既往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现场核查2024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逐条开展问题整改处置,是否有遗漏或故意隐瞒不报、拒绝整改处置现象;对尚未整改完成问题,是否积极整改并实施台账管理。
8.租仓库点内控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政策性粮油租仓库点仓储和质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政府储备粮直属企业对租仓库点的日常监管是否到位,与租仓库点职责划分是否清晰,驻库监管人员配备及日常工作职责是否符合规定等。
9.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应用情况,是否符合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要求,数据上传是否全面、及时、准确,视频监控是否在线互联,是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等。
10.政策执行方面。通过查阅财务账、统计账、保管账,以及核对其他经营管理记录等方式,对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查,并形成记录档案。
11.汛前安全检查方面。重点检查汛前隐患排查治理、防汛抗洪物资准备、应急处置制度、防汛应急演练、汛期值班值守制度等。
三、行程安排
6月17日(星期二) 检查东安粮食管理所沙头站、东安粮食管理所石桥站;
6月18日(星期三) 检查苍梧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县储食用油储存点(广西名浩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龙圩粮站、苍梧县粮食储备库;
6月19日(星期三) 查阅苍梧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台帐。
如有调整,以电话通知行程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粮食库存检查迎检工作。请苍梧县发展改革局通知苍梧县储备粮管理公司,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粮食库存检查办法》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认真开展自查,查实履行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线下做好相关工作底稿特别是逐仓逐货位实物检查工作底稿和各类表格(附件2、3),于6月3日前反馈市检查组核查。
(二)统筹开展好第二季度检查工作。请各县(市)发展改革局按照《梧州市2025年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开展好库存检查、第二季度粮食购销定期巡查、购销检查、汛前安全生产等自检工作,于6月25日前将相关表格(附件4、5)编辑版及盖章扫描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wzslsj@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发展改革委孙颖春,电话:1397741866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粮发〔2025〕20号)
2.既往发现问题整改处置、租仓库点内控管理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使用情况表
3.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统计表
4.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开展情况表
5.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表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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